衢州市衢江区,位于浙江西部、金衢盆地,拥有人口40万,主要盛产柑桔、毛竹、生猪和水稻。沈家经济开发区,地处衢州市市区东部,是衢江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,铁路浙赣线、杭金衢高速公路和46省道纵贯而过,交通十分便利,是投资兴业的理想场所。
为加快衢江新区开发建设,今年衢江区委、区政府提出:“工业兴区、工业立区”的口号,招商政策十分优惠,招商势头发展良好,我们热诚欢迎各位到衢江区投资兴业。同时,把衢江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通报给大家。衢江区政发[2002]36号文件明确规定,2002年6月1日以后批准在开发区设立的工业企业,享受以下政策:
1、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年内,企业缴纳的增值税、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%奖励给企业;其中外资企业(包括区外,下同)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、出口创汇企业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、食品加工企业的奖励期可延长2年。
2、自批准设立之日起6年内,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%奖励给企业;其中外资企业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、出口创汇企业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、食品加工企业可再延长5年。
3、开发区内工业用地按成本价出让,平整土地为6.6万元/亩,原始山地为4.8万元/亩。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万元及其以上,且2年内地产与房产机器设备比例达到1:5的工业项目,地价可再优惠10-30%。改变土地用途的,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并实补交土地出让金。
4、开发区内企业应缴纳水利建设基金,实行按标准逐月申报。经批准后,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按50%奖励给企业。
5、出口创汇企业的各项科技研究开发费用允许税前列支。生产型出口创汇企业,除享受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外,每创汇1美元,区财政再奖励人民币0.03元。
6、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(农业龙头企业500万元)及其以上的工业项目和100万美元及其以上的三资工业项目,报经区政府同意后,可特事特议。
7、本意见实施之日起,在区级乡镇工业园区内创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且设备投资额4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业企业,参照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。
衢州市衢江区粮食局热诚欢迎您来我区投资兴业。我们将竭尽全力帮助您解决有关问题。
联系人:劳先生
电话:0570-2386216 13600508658 |